苏州专业节税,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怎样可以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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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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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00:32
1、预缴与汇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因此 企业要想节省成本,在一年的大部分经营期间里拥有更多的流动资金而又不违反税收法规,只有在所得税预缴期间内尽可能合法地少预缴,特别是不要在年终形成预缴需退税的结果。
2、当企业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时往往会设立一些分支机构,这时企业将面临是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的决策问题。从 实质上看,子公司、分公司都是从母公司分离出来的,母公司对它们都具有财务、人事上的控制权。但从纳税的角度来看,两者之间存在差异: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 法人,独立计算盈亏,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独立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盈利同母公司合并计算纳 税,所以分公司若出现亏损,可在母公司盈利中弥补,从而减少母公司的总体税负。因此,目前存在亏损子公司的企业集团,可考虑通过工商变更,将子公司变更为 分公司,汇总缴纳所得税。
3、工资薪金支出及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
新所得税法取消了 计税工资制度,纳税人发生的真实、合法、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纳税人发生的职工福利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纳税人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除有特殊规定外,纳税人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 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些新税法的规定,对内资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利好*,企业要充分运用这些*,但企业 一定要注意参考同行业的正常工资水平,如果工资支出大幅超过同行业的正常工资水平,则税务机关可能认定为“非合理的支出”,而予以纳税调整。
4、借款费用
新所得税法上根据借款费用的不同性质,对其处理方式也做了不同规定,有些予以资本化,有些予以费用化,有些虽可列入费用但需纳税调整。企业可以考虑 以下 三个方法节税:①当企业处于亏损年度或有前五年亏损可抵扣时,利息支出应尽可能资本化;②当企业处于盈利年度时,利息支出尽量予以费用化,以期达到费用极 大化目的;③应尽量向金融机构贷款,以免税务机关对超额利息的剔除。
5、企业财富安全管理集成系统预控
以上四个方法对于企业同阶段节税是有一定帮助的,但是对于企业税来说,如果想要做好税务筹划工作,特别是对于企业所得税,必须通过企业财富安全管理集成系统预控,因为未来,随着企业业务增加,企业所得税风险又会在加大,所以,企业财富安全管理集成系统是企业解决现在及未来税务风险及安全节税的重要方法,这样,企业才有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