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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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2:11
正确认识具体事物的基础是分析矛盾的特殊性。
具体事物是认识的对象,是可感部分和可知部分组成的统一体。人认识具体事物有两种基本方法:感性直观法和理性分析法。感性直观法是人在认识意识的指挥下,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感觉器官主动认识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获得具体事物可见部分的各种规定和知识的认识方法。
理性分析法是人在认识意识的指挥下,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大脑对感官获得的感性知识进行理性分析,获得事物可知部分的各种规定和知识的认识方法。具体事物的可感部分是指具体事物中能被人通过感官看见、听见、尝见、嗅见、觉见的各种规定和特征的总和,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之一,而不是具体事物的全部。
扩展资料:
具体事物的表现形式,是处在一定关系和运动过程中的、包含运动、行为和存在的形式、包含元分体、元实体和元本体内容的认识对象,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抽象事物的道路和桥梁。
马克思指出: 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恩格斯指出:一和多是不能分离的、相互渗透的两个概念,而且多包含于一之中,同样程度如同一包含于多之中一样,什么样的多样性和多都包含在这个如此简单的单位概念之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具体事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2:11
AC都是矛盾的共性,是所以事物共有的,只有矛盾的特殊性才是区别该事物不同于其他事物的特性,因此选D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2:12
书上有原话: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