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内阁负责监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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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8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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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03 04:03
随着时代的发展,封建王朝的*皇权一直被加强。自明朝胡惟庸案以后,皇帝趁机取消了宰相制度。进一步地加大了皇权的范围,同时也给皇帝带来了新的责任。
大量的公文需要皇帝直接批阅,因此也就产生了附属机构内阁。内阁主要还是帮助皇帝处理政务,但是明朝皇帝随着国家的稳定。逐渐开始贪图享乐。不亲政的皇帝,权力必将流失到内阁与宦官手中。
一、明代机构的构成
1、互相制约的机构
虽然明朝因为在废除宰相的时候,适当的加强了六部的权利。但是最终决策权,却全部把持在皇帝一人手中。哪怕是初代皇帝朱元璋,那么勤勤恳恳的工作也难以保证,持久性的高效率工作。
而作为皇帝,也就成为了直接影响天下安定的因素。因此明朝皇帝,逐渐开始放权出去。而为了可以让自己放出的权力,可以正常的运行。所以明代设立了所谓的检察机构。
监察机构将对包括内阁,皇帝在内的权力,进行监督。检察官的主要权利,在与制约其他机构遵从皇权为核心的统治。
当然这也成为了皇权可以肆无忌惮,分权于他人的借口。但是不得不承认,检察官,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权臣的出现,以及其他威胁皇权势力的崛起。
2、督察官的形成
监察机构的前身是负责风言奏事的御史台,在诛杀胡惟庸的时候,为保障监督权可以把持在自己手中,而设立了专门的监察机构。而原本的御史,不再只是单纯的劝谏权利。
开始拥有监督权,成为了监督官。而明代对于*的监督,基本是达到了事无巨细的程度。从锦衣卫不断扩张的人数,就可以看出来。
3、督察官选出办法
因此在明代,选拔可以拥有检察权的检察官,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丢御史的选拔过程,不仅要求其能力出众,同时对忠心考量也格外重要。因此选拔御史需要的流程,越来越复杂。
《明实录》记载:“朝廷设风宪,所以重耳目之寄,严纪纲之任。凡政事得失,军民休戚,皆所当言;纠举邪慝,伸理冤抑,皆所当务。”
因此其实刚刚检察官出现的时候,不仅人数比较少,而且大多数都是以推荐的方式才被选中的。不过也因为如此,最开始的检察官,反而是最忠心,效率最高的。
到了后来,为了保障选拔效率,于是在科举考试之中,添加了这类*的分配选项。也算是促进,检察官机构的扩大速度了。
二、检察官与皇权
1、监督核心皇权
皇权在封建王朝,是至高无上的权利。而且明朝皇帝的权力包括范围,也是历代里最多的。因此是否有一个好皇帝,就变成了直接影响国家的问题。
所以检察官不仅要去监督百官,同时对于权力的直接赋予者,皇帝本身也要进行监督。这种方式,主要还是为了可以帮助皇帝,更好的反省自身。
2、阻止皇权的滥用
除了中枢其他机构外,其实皇权包含着很多方面的内容。因此明代皇帝的权力,开始出现滥用的情况。在明朝初年,由于皇帝尚且认可监督权的出现。
对于可以协助自己,监察百官,还可以为自己的监察错误的机构很赞同。因此检察官与皇帝之间,形成了更好的默契,使得朝*理形成良性的循环。
但是随着明英宗开始,这种情况出现变化。以后的历代皇帝中,大多数不愿意过度的管理国家、甚至本身皇帝,就缺乏*头脑。于是出现了不上朝,不亲政的情况。
其权利逐渐开始外放给宦官,内阁。这时候检察官,就不得不与这些掌权者进行斗争,防止皇权的核心可以不被动摇。
3、监督方式
而监督皇帝,是一件辛苦的事情。最记得需要从皇帝的言行举止,以及*的着手点进行调查。一旦出现不符合人民心中皇帝形象的行为,就需要上承以求改变。
因此明朝时期的检察官,其实很容易得罪皇帝。检察官往往用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进行谏诤。因此监察机构,是制约皇权的最后一道门槛。
三、监察对于内阁的效果
1、内阁被监督的原因
内阁虽然只是皇帝权力的辅助机构,但是随着明朝皇帝的不亲政,开始出现了权臣。最著名的莫过于严嵩,张居正等人。因此防止其权利做出错误的决定,检察官就需要对内阁进行监督。
2、制约内阁
皇帝有时候,甚至直接把决策权也交给内阁人员。因此一度内阁的首辅权势,甚至超过了过去的宰相。但是内阁*毕竟是无根之木,需要依靠皇帝来获取权利。
所以监督官,在制约内阁方面还是有不少效果的。《明史》记载:凡制敕宜行,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有失,封还执奏。”
监督机构其实就是皇权的一种延伸,也算是另类的分权。这些检察官,其实算是明面上的锦衣卫。真正服务的还是皇帝,对皇权的稳固有加强作用。
而一看到后期明朝君主,却对检察官嗤之以鼻,可见当时皇帝的已经昏聩到何种程度。而且随着监察机构的发展,这些检察官也开始逐渐滥用权力。同时借用自己的权利,获得了军政权力,可见其缺乏皇权约束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