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7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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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2:01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2633。
录取原则
1.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开划线、按类分批次分开投档。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其他招生省份遵循该省投档和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专业顺序投档录取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如果考生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则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直至满额;如考生选择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2.定向基层医疗机构招生专业招收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定向县(市、区)所属设区市且在当地报考的高中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后与当地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定向生在校期间需履行《定向培养协议》。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校颁发全日制高职高专学历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内页中加注“定向基层医疗机构”。
定向生的学费、住宿费入学后应先自行缴付,后由定向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全额付给学生个人。定向生毕业后,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定向培养协议》安排就业。
3.高职本科贯通项目招收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福建省内生源。招生批次、招生代码、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在福建省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学生在高职(专科)阶段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学籍管理,转段本科后由福建医科大学负责学籍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由两校共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