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7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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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7:47
公司 不发工资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 劳务派遣单位 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 ,向其按月支付工资。劳务派遣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 劳动保障监察 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由法律经验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后,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 机构裁决 劳动人事争议 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即“一案一庭”,“一般案件可由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案情复杂或集体争议案件则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在具体审理中, 劳动争议仲裁 一般需经过递交申请、审查受理、答辩通知、开庭通知、开庭审理和调解裁决六个环节。 与此同时,为提高劳动争议仲裁处理 劳动争议案件 的效率,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还设置了特殊程序,包括先行裁决、裁决先予执行、终局裁决制度。 据了解,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执行。且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劳动者对该裁决不服的,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起诉,用人单位则不享有起诉权,只能在证实终局裁决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的前提下、在法定期限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申请撤销终局裁决。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