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2名新增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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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7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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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5 03:42
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2名新增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在贵州省教育厅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监督下,由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成立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二、工作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招聘职位
根据工作需要,2008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职位如下:
序号 职位 专业要求 名额 是否需要
基层经验 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1 中学数学
学科教研员
数学与应用数学
1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具有中学教师资格、中级以上职称;通过CET-4级或英语CET-4级425分以上;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2 教育科研
人员 本科学历专业:
1、教育学
2、教育技术学
研究生学历专业:
1、教育学
2、教育原理学
3、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4、教育技术学 1
否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具有中学以上教师资格、中级以上职称;通过CET-6级或英语CET-6级425分以上;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不受职称条件*,可直接参加报名应考。
合计 2
四、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必须于2008年9月30日前,提供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岁,即1990年1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含35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五、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教育网、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15-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贵州省人才市场,地址:贵阳市毓秀路18号。
3.联系人:赵敏;联系电话:(0851)6750385。
4.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填写《贵州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贴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获奖或资历证明材料、自荐材料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名人员为在职人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报名人员为在职中小学教师的,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4)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职位1个。
(5)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及批准参与应聘人员名单及时在贵州省教育网予以公布。
每个职位批准参与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少于3:1。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经请示省人事厅批准后,对该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
(四)考试考核
1.笔试
(1)笔试内容分公共知识(*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各占50%。
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中国*党十七大有关文件精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职位1(中学数学学科教研员)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数学学科教材要求的教学内容,职位2(教育科研人员)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教育科研基本知识。
(2)笔试时间:2008年9月22日。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08年9月19日到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办公室领取。(地址:贵阳市陕西路123号)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6)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7)笔试结果、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在贵州教育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主要结合报考职位需求,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应变能力等。
(2)面试总分100分,均分两部分进行。
学科教研员面试内容为:面试考官组集体面谈考核(40分);教学公开课1节,面试考官组予以考核评定(60分)。
教育科研人员面试内容为:面试考官组集体面谈考核(40分);教育科研课题案例分析,面试考官组予以考核评定(6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收费金额参照省人事厅相关标准执行。
3.计算综合成绩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面试结果、综合成绩均在贵州教育网上公布。
4.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黔人发[2005]4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5.综合考核
经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工作办公室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招聘结果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名单在贵州省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报省人事厅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公室填写《贵州省直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考备案审核表》,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贵州省直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或《贵州省调动人员登记表》,并签署意见后一并交省教育厅人事处。省教育厅人事处按照规定程序,将相关材料报领导小组审议后,统一报送省人事厅审批。
(七)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待省人事厅批准后,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手续或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八)聘用人员待遇及其他有关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