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7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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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8:42
在18年3月12日,湖南省永州市岚山县,一家公司的高管黄某驾驶一辆奔驰轿车,撞上一名走在人行道上的女性路人,致其直接死亡。黄某撞人后没有逃跑,他看上去很放松,说我买了全额保险。根据驾驶人在事故发生后的反应,不仅缺乏道德人文关怀,而且普遍缺乏法律责任意识。
首先,交通事故发生后可能存在两种责任,即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如何划分双方的责任,是根据赔偿的数额。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第一责任和第二责任、同等责任。
其次,民事责任的划分是民事赔偿的基础,即在本案中,车辆驾驶员黄某称自己购买了全险,而保险公司将在事故发生后进行赔偿。
第三,刑事责任的承担,一般来说,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一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有严重事故的后果才能产生刑事责任。
第四,驾驶者在本案中的责任是什么?根据报道来看,它撞死了了人行道上的一名行人,因此根据道路安全法,司机可能承担更大的责任。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这样严重的事故不排除司机超速行驶的可能,建议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的车速进行司法鉴定。
而且据说肇事司机是一家投资公司的领导,我不知道他是真的愚蠢还是假装愚蠢就。根据这件事而言,所谓的“全险”不能让他完全牵扯不到自己身上!
当发生意外事故时,是否有保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三种险的保险金额高于赔偿金额的,保险公司基本负责赔偿保险金额低且超出保险范围的,由肇事司机承担责任。
但即使司机的车有很高的保险,真的可以这样为非作歹吗?当然不是。保险只赔偿发生交通事故从而造*身伤亡的,但是这位驾驶员的行为也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8:42
我觉得肯定是不行的,就算有全保也是要负责任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8:43
并不是可以肆无忌惮的,因为撞死人之后是需要受刑事责任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8:43
不能,就算购买人拥有全保,保险公司也只会对民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而事故造成的刑事责任还是需要肇事人自行承担。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8:44
并不能就算他的全保可以向他提供一部分的服务,可他面临的不只是民事责任还有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