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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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0 10:35
独生子女证是以前法律规定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依法办理的证件,可以享受到规定的独生子女*的补贴。但是,随着我国二胎*的实施,国家已经取消了独生子女证的办理。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以办理;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在两孩*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0 10:36
【法律分析】: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证明,由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者*事处予以审核办理;2、未生育过子女的单身公民,收养一个子女,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文件或者单位或者村(居)收养一个子女证明;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或者子女十八周岁前未办理的,可以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