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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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7:14
法律分析: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2、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
a、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
b、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趸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3、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按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
4、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
法律依据:《成都市*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六条(*补贴)
(一)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城乡居民,本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在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计发养老金的同时,享受省*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补贴。
(二)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本人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区(市)县*按本人缴费基数2%给予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三)*确定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本人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享受省*规定标准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该缴费补贴低于本人缴费基数2%的部分,区(市)县*给予补足。
(四)*确定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农村重度残疾人,区(市)县*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标准及分担比例由区(市)县*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