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沙河市疫情防控期间红事缓办停办丧事简办的倡议书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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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3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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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4 07:51
沙河市关于在全市农村疫情防控期间红事缓办停办丧事简办的倡议书
一、红事缓办停办。
从4月14日起,一切红事、喜事一律延期举办,推迟到疫情应急解除后再办,对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停办缓办的进行严肃处理。对于疫情应急解除后举办的红事,要按照移风易俗工作要求,在婚事举办前3天向所在村或单位进行报备,村委会、社区要第一时间向乡镇*报备。对拒不报备的,村、单位红白理事会不予帮忙办理,是干部职工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严格落实报备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遇有白事,要第一时间向村“两委”、包村干部报备,内容包括办理时间、参加人员等,村报告乡镇审批后方可进行。
三、从简从速办理丧事。
村要第一时间上门入户告知逝者家属疫情防控丧事简办的要求,督促逝者家属“不设灵堂、不通知亲朋参加、不举行吊唁仪式、不置办酒席”,从简从速办理丧事,最大限度缩短治丧时间,原则上严格控制在3天以内。
四、严格控制治丧规模。
人员去世后,直系亲属不超过5人到殡仪馆办理火化业务。火化后,送葬人员只限直系和近亲属参加,总人数控制在10人以下,参与人员必须全程戴口罩、做好消毒和个人防护工作。送葬车辆控制在3辆以内,禁止集体聚餐。
五、建立群众举报制度。
对不按规定报备和规范要求操办白事的,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开展监督,积极参与举报。举报属实的,对违规操办的单位、个人和承办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举报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联系人:蔺红亮88312461347305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