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2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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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14:59
不可以的,学校没有任何权利没收学生的财务!以参考我国“民法通则”、“教育法”的规定。没收财物是一种行政处罚。
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同时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学校不具备以上条件,没有没收财物的权力,学校没收学生财物是违法的!
以下是案例分析: 2008年3月16日,在伊宁市某校读高二的小李给报社打来热线,说父亲送给他的索尼PSP掌上游戏机被老师没收了,并告之他高考结束后才能取回。
小李很疑惑:老师是否有权利没收学生的东西? 学生:物品常被没收 笔者就此事随机采访了伊宁市一些中学生,有部分学生透露,他们经常被老师没收物品。
初一学生小周说:“老师没收我的MP3都一个月了,到现在还没有还给我呢!”小刘说:“老师没收了我的手机,让我叫家长来取,否则就不还我了!”
老师:希望学生专心学习 “学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可总有个别学生不遵守,比如正在上课时突然有学生的手机响起,这不仅扰乱了课堂纪律,也打断了老师的讲课思路。其实,遵守课堂纪律是相互尊重的表现,而没收东西只是希望学生能更加专心学习。”
伊宁市某中学教英语的胡老师向笔者谈了自己的看法。 家长:赞同老师的做法 “老师这么做是对的,就应该严格管理,没特殊情况学生没有必要佩带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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