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2 04:18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8:38
这应该是违反劳动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四班两倒一天上班的时候满满12个小时。一周上班时间算下来也有48个小时。这已经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工作时间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8:39
1、《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接着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这里,你们公司因其生产特点可以实该制度,但前提是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8:39
1. 公司应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备案“综合工时制”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8:40
如果你公司申请了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就合法 否则违法 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