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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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5:45
跨月的负数*是不能作废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5:45
负数*作废,*的所有联次收集齐全,在已开具*作废里面把*作废,在纸质*上面盖上作废章,也可以手写作废,当月可以作废,跨月不能作废就只能开负数*。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5:4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跨月的负数*是不能作废的。当月开*红字*跨月不能作废,当月红字*是冲销原来交易的,如果需要再重新开具*,直接开蓝字*就行了。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第十九条规定: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提问正数*未抵扣,开了负数*,并且已经跨月,该怎么处理
回答未抵扣的进项*跨月作废怎么处理。
1、已开出的*专用*,即使对方未认证,也不能随便作废。
2、如果该*没有发出,或被购货方拒收,没在当月作废,只能留在下月冲红处理。
3、由于没作废引起的*提前缴纳,这需要按期缴纳的,否则会有滞纳金或被处罚。
4、如果金额很大,无力缴纳,可以申请延迟缴纳税款,在税务局批准后,可以欠缴税款,在下期再作调整。
提问我可不可以理解为,我现在跨月正数未抵扣的*直接冲红就可以,负数不管它了
回答可以这样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5:46
去税务开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