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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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6:29
水十条一般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是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而制定的法规。
2015年2月,**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水十条》,2015年4月2日成文,2015年4月16日发布,自起实施。
出台背景
环保部监测结果显示,2011年来,全国地表水,尤其是十大流域的水质不断改善。2014年十大流域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是71.7%。IV、V类是 19.3%,劣V类是9%,相对于2012年、2011年都有所改善。
相对于2012年,好于Ⅲ类断面比例提高了2.7个百分点,劣V类的比例下降了 1.2个百分点。相对于2011年,改善的程度更大一些,好于Ⅲ类断面比例提升了10.7个百分点,劣V类的比例下降了4.7个百分点。
全国水环境的形势非常严峻。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就整个地表水而言,受到严重污染的劣V类水体所占比例较高,全国约10%,有些流域甚至大大超过这个数。如海河流域劣V类的比例高达39.1%。
第二,流经城镇的一些河段,城乡接合部的一些沟渠塘坝污染普遍比较重,并且由于受到有机物污染,黑臭水体较多,受影响群众多,公众关注度高,不满意度高。第三,涉及饮水安全的水环境突发事件的数量依然不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6:29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简称“水十条”,是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而制定的法规。
2015年2月,**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水十条》,2015年4月2日成文,2015年4月16日发布,自起实施。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当前,中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
《水十条》制定过程中的优化调整
《水十条》涉及各行动主体、各污染源、各类水体、各种制度措施,从哪个角度来设计架构都有可取之处,但都存在着如何保证内容不重不漏的难点,并应按照突出问题进行归类梳理。
《水十条》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治水思维,在研究编制过程中不断吸收新精神、新思想,对文本架构不断强化逻辑主线,在多次讨论、优化的基础上完善形成了目前较为理想的框架结构。
最初曾考虑以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近岸海域4类水体来统领各项任务,但控源减排等措施难免有所重复,且在一定程度上局限于环保系统管理范畴。
以上内容参考 太和县*-解读“水十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6:30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十条"最早叫"水计划",因为要与已经出台的"大气十条"相对应,改为"水十条"。2015年2月,**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水十条》,4月2日成文,4月16日发布。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是: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为实现以上目标,行动计划确定了十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针对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和船舶港口等污染来源,提出了相应的减排措施。
二是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以工业水、再生水和海水利用等推动循环发展。
三是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量调度,保证重要河流生态流量。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推广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基础研究和前瞻技术研发,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
五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水价改革,完善收费*,健全税收*,促进多元投资,建立有利于水环境治理的激励机制。
六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违规建设项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水环境监测网络。
七是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强化环境治理目标管理,深化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各类环境风险,全面推行排污许可。
八是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科学防治地下水污染,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良好水体和海洋环境保护。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九是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地方*水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国家分流域、分区域、分海域逐年考核计划实施情况,督促各方履责到位。
十是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国家定期公布水质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加强社会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6:30
【主要内容】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四、强化科技支撑
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十条”最早叫“水计划”,环保部所属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规划院,CAEP)是“水十条”编制组牵头单位和主要技术支持单位。
主要目的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为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6:31
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最早叫“水计划”,因为要与已经出台的“大气十条”相对应,改为“水十条”。环保部所属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规划院,CAEP)是“水十条”编制组牵头单位和主要技术支持单位。2015年2月,**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水十条》,4月2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