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制定合理的薪酬体系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7:00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6:11
制定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是合作社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作社竞争,实质上就是人才的竞争。因此,对于合作社来说,合理的报酬可以起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激励人才等积极的作用。合作社在确定其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时,应当摒弃随意性和传统观念,坚持科学性,体现公平性,把握现实性,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量化结构体系,以利于具体操作。
借鉴企业薪酬体系建设经验,建议合作社薪酬量化结构体系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工资。即保证经营管理人员基本生活开支需求的薪酬,不能低于当地*所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2)岗位津贴。即给予工作人员在本岗位工作中享受的补贴性薪酬(如电话费、交通费等补助),原则上应按照各人所任职务的高低,统筹考虑分类、分档加以制定。
(3)缴纳保险。即合作社根据法律、法规和录用合同明确的条款,由本组织负责为工作人员缴纳基本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其费基、费率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4)奖励工资。即合作社根据一定时期内工作人员的工作成绩,以及其对发展本组织生产经营所做出的贡献,给予的奖励性薪酬。具体可通过年度、季度经营与效益实绩的考核或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评,给予完成经营与效益目标任务或者考评称职的经理、副经理、财务会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发放一次性奖金;对于超额完成经营与效益目标任务或考评优秀者,再行颁发物质奖励,其数额由理事会研究确定。
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合作社经济实力等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如何确定合作社工作人员的薪酬,构建薪酬体系,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原则,总体上把握住“死工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占小头,“活工资”(岗位津贴、奖励工资)占大头的原则,建立有利于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薪酬体系。
理事长作为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可以拿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6:12
如何制定更加合理的薪酬体系是每个企业设计薪酬方案的共同希望,怎样使薪酬体系更加合理呢?华恒智信研究团队建议企业可以从以下3方面考虑:
第一、符合企业战略发展需求。企业应先明确自身的发展战略是什么,组织需求的核心能力是什么,合理的薪酬体系应满足付薪层对薪酬的定义。这就要求企业应建立体现核心能力的任职资格等级体系及制度分级,
第二、满足员工需求。合理的薪酬体系应该具备公平性,主要是内在公平与外在公平:内在公平主要是同等岗位同等能力的员工间付出与收益一致,外部公平则侧重公司内部与市场外部同等岗位薪酬之间相一致;
第三、全面薪酬模式的设计。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津贴等部分,每个岗位的特点不同其薪资发放模式应有所不同,合理的薪酬体系应该体现岗位之间的差异化、进行分层分类的设计。例如,职能岗位与业务岗位之间的薪酬模式应该有所不同,当业务类岗位基本工资设定高于职能岗位工资时,加之业务类绩效要比职能类高,则可能引起职能类员工的不满。
由此可以看出,合理的薪酬体系应该符合付薪层或股东对薪酬的定义,与组织的战略需求相一致;同时也应该保证内部及外部的公平,从而满足员工的需求,而且不同岗位之间的薪酬模式也应该有所不同,实行全面薪酬模式。
希望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6:12
推荐您先去看看相关的文档:
http://wenku.baidu.com/link?url=en3r9QFo5GmOLMsh_wd6P56zL6zmWYDnIv3x6GW4L5EQEwJtABy-dsAf8RH8M4BgCZ6SRoahNA3NX-UWi2OhkfbCO4oiPh8jrBmYo23aCY7
如有问题,再进行探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6:13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制定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是合作社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作社竞争,实质上就是人才的竞争。因此,对于合作社来说,合理的报酬可以起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激励人才等积极的作用。合作社在确定其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时,应当摒弃随意性和传统观念,坚持科学性,体现公平性,把握现实性,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量化结构体系,以利于具体操作。
借鉴企业薪酬体系建设经验,建议合作社薪酬量化结构体系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工资。即保证经营管理人员基本生活开支需求的薪酬,不能低于当地*所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2)岗位津贴。即给予工作人员在本岗位工作中享受的补贴性薪酬(如电话费、交通费等补助),原则上应按照各人所任职务的高低,统筹考虑分类、分档加以制定。
(3)缴纳保险。即合作社根据法律、法规和录用合同明确的条款,由本组织负责为工作人员缴纳基本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其费基、费率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4)奖励工资。即合作社根据一定时期内工作人员的工作成绩,以及其对发展本组织生产经营所做出的贡献,给予的奖励性薪酬。具体可通过年度、季度经营与效益实绩的考核或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评,给予完成经营与效益目标任务或者考评称职的经理、副经理、财务会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发放一次性奖金;对于超额完成经营与效益目标任务或考评优秀者,再行颁发物质奖励,其数额由理事会研究确定。
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合作社经济实力等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如何确定合作社工作人员的薪酬,构建薪酬体系,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原则,总体上把握住“死工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占小头,“活工资”(岗位津贴、奖励工资)占大头的原则,建立有利于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薪酬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