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所为什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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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6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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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30 16:55
十八大明确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劳动教养是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的行政措施,创立于20世纪50年代,是党和*从我国国情和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出发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
1957年8月全国*常委会第七十八次会议批准《*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标志着劳动教养初步纳入了法制轨道。在建立之初,劳动教养制度兼有教育矫治和收容安置功能。
“文化大*”期间,劳动教养制度停止实施。1979年第五届全国*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了《*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明确了劳动教养的审批、管理、期限和监督等问题。
此后,全国*常委会、*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法律相继出台,对劳动教养制度作了补充、调整和完善。
可以说,对于那些主观恶性较深、屡教不改但又没有达到犯罪定量标准要求,既不能给予刑事处罚,适用治安处罚又不足以为戒的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予以劳动教养,创造性地解决了刑法结构上的缺陷和治安管理处罚程度上的不足。
劳动教养制度创立50多年来,对维护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教育挽救违法人员发挥了历史性的重要作用。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加快,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我国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备。
处理违法犯罪的法律不断完善、有机衔接,劳动教养的功能逐步被相关法律制度所替代,劳动教养的适用逐年减少乃至基本停用,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社会共识已逐渐形成,时机日益成熟。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教养制度应由*提请全国*常委会,通过法律程序予以废止。
总体而言,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是强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会的重要体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选择,既必要又可行。
需要强调的是,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免受违法犯罪分子不法行为的侵害,我国目前还需要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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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劳动教养引起的反响:
1、任建宇:终于等到这一天
昨晚7点多,记者与任建宇取得了联系。任建宇曾是重庆市的一名大学生村官。
2011年9月23日,重庆市*委认为他通过网络发表不当言论,对其作出劳动教养两年的决定。
2012年8月15日,其父任世六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决定。开庭前一天,重庆市*委以“处理不当”为由,撤销了任建宇的*决定。
任建宇表示,从获得自由的那一天起,他就一直期盼着*制度的废除。从获得自由到*制度被最终废除,任建宇整整等了一年零两个月有余,任建宇说,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对*制度被废止感到欢欣鼓舞。
在获得自由后,任建宇向重庆市三中院及重庆市高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撤销重庆市*委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但诉讼请求均被驳回。
对于*决定废止*制度,任建宇表示,他将和代理律师联系并商议,以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申诉。
再有半年或一年、最长两年,相关人员劳动教养的期限执行完了离开,*就自然消亡了。
2、废*制度系一大进步
“废止*制度,这是个好事情,”司法部研究室主任、司法研究所所长王公义昨晚表示。
王公义称废除*是因其有两大问题,一是从2000年《立法法》颁布以后,*就开始处于违法状态。
2000年以前,它是不违法的。2000年《立法法》一颁布,*人身自由须由法律来定,行政机关没有*人身自由的权力。二是*决定没有经过司法化,它没有经过*的审判,而是*机关来定的,*委员会也没发挥作用,*人身自由也是*一家说了算,“这两大缺陷,导致了*关押上访人员、打击报复等情形。
废除*制度,是我国在*保障方面迈进了一大步。”
近年来,中国*大学副校长马怀德等法律专家、学者,一直在呼吁废除*制度。马怀德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制度在*期限方面,时间相对较长,没有与刑事处罚区别开来。*场所还有监狱化的倾向,不利于被*对象改造。
被*人员期满后离开
王公义说,*局近几年来已经把主要兵力放在了戒毒工作上,“转制没有任何问题,*局和戒毒局,目前是一个局挂了两块牌子。”
王公义说,目前,*所里大部分人是吸毒人员,吸毒人员近20万人,*人员也只剩两三万人,转制没有任何问题,*人员没了,把*局的牌子摘掉、挂上戒毒所的牌子,直接转戒毒所就行了,这几年大部分*所已转为戒毒所,仅剩了少量的还没有转。
“再有半年一年、最长两年,相关人员劳动教养的期限执行完了离开,*就自然消亡了。”
对于曾经的*对象,马怀德建议,可以推行*场所社区化,因为社区教育效果最好,可以允许被*的对象回家。
还可以考虑*场所学校化,这主要是针对一些未成年人,让他们在特殊的学校接受教育。对于那些吸毒人员、因卖淫嫖娼染上性病的人员,可以考虑*场所医院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劳教所为什么取消
劳教所取消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首先,劳教制度不符合法治精神。在现代社会中,任何涉及到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制度都必须建立在明确的法律规定之上,并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然而,劳教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往往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不透明性,容易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这不符合法治原则,也不符合国际社会对人权保护的普...
劳教所为什么取消
处理违法犯罪的法律不断完善、有机衔接,劳动教养的功能逐步被相关法律制度所替代,劳动教养的适用逐年减少乃至基本停用,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社会共识已逐渐形成,时机日益成熟。按照法律规定,劳动教养制度应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程序予以废止。总体而言,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
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原因
“大事不犯,小事不断;愁死公安,难死法院”,这是此前我国劳教制度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人担忧,取消劳教制度后,这些人走出劳教所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进而给治安埋下隐患。曾撰写《中国劳动教养制度报告(2010)》的魏汝久律师认为,这种担忧大可不必,“事实上,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及刑法修正案已经...
为什么废除劳教制度
二是直接违反宪法规则。宪法第37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而劳动教养制度是剥夺公民人身自由长达数年甚至几十年的处罚,这是一种比逮捕更加严重的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理所当然应遵守...
劳教所为什么取消
劳教所的主管部门是劳动教养管理局。人民检察院在这些劳教所均设有派驻机构,专门进行法律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孩子叛逆能送劳教所吗
不能。孩子仅仅是叛逆而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不可以送劳教所。劳教所是指对违犯法纪而不宜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决定劳动教养,负责收容劳动教养人员。对于不满14周岁的少年不予收容。且目前劳教所已取消: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劳教取消的时间
法律分析: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
劳教所以后还有吗
目前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批非常严格,基本很少审批劳动教养,原因2个:一个是从外部环境来看,争议比较大,第二就是劳教的材料制作,审批比较麻烦。短期内劳教不会消失,目前正在酝酿违法行为矫治法的出台,有个别省份的劳教所正在尝试进行试点改革。希望能帮上你!
现在少年犯法还送往劳教所吗?
不再送往劳教所。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前苏联引进,是世界上中国大陆和朝鲜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嫌疑人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
为什么郫县安靖戒毒所戒毒,要把人送到劳动教养所里,这和监狱有什么_百...
原来的劳教所已经更名为强制戒毒所,其原有的职能属性已经取消了。取消劳教所可以说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重大进步。您说的戒毒人员送到劳教所戒毒,这是职能变更的原因,原来的劳教所已经变成了以强制戒毒为主要职能的执法单位,而劳教所这个称谓也早就取消了,也就是说劳教所已经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