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6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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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04:06
法律分析:证人可以不公开身份。在刑事诉讼中,任何知道案件事实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如果经*通知拒不出庭作证,*可能强制到庭,并且受到拘留或者罚款的处罚。部分人群,有拒绝作证的权利。经人民*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作证可以不透露身份。无论证人是出庭作证还是去办案单位作笔录,都可以不透露身份。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 对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被保护人; (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保护; (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机关请求予以保护,*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