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6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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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7:34
“秦公作子车用”是为动句式,即秦公为“子车”制作用戈。“子车”既可以指秦大夫子车其人,也可以是族氏名称。这种国君为某族制作兵器的文例,尚有“秦子作造公族元用”(17208)、“秦子作造子族元用”(新见)以及“唯四年六月初吉丁亥晋公作岁之禜车戈三百”(17327)、“宋公差之所造茆族戈”(16826)、“宋公差之所造不昜族戈”(16827)等。
这些戈铭所见氏族,与国君的关系都比较密切,可能担任国君的戍卫,子车氏三良从死之事,也说明了子车氏族都是秦穆公的近臣。因此,该戈应属于比较明确的秦穆公世兵器。发掘者已经指出,子车是秦穆公时大臣,又称“子舆”。②《诗经·秦风·黄鸟》之三良“子车奄息”、“子车仲行”、“子车针虎”,毛传:“子车,氏。”《正义》:“《左传》作子舆,舆、车字异义同。”三良皆子车族人,以“子车”为氏。
子车氏三良殉葬事,在《左传》文公六年(公元前621年,秦穆公三十九年)“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服虔注:“子车,秦大夫氏也。”今本《左传》不作“子舆”,与《毛诗正义》所见本有异。“子舆氏”见《史记·秦本纪》,谓“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子舆其人,则又见于《史记·赵世家》以及《扁鹊仓公列传》,见后所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