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5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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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13:25
我是从今日说法上看的,这么简单的问题,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复杂,这八万块钱是一定要给的,我来说说原因,先来说说因果关系,说说过失关系,是你丢了孩子,首先是你自己的过失,所以你给出(悬赏)寻人启示,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能找到你的孩子吗?,要不然你为什么悬赏,你为什么不直接报警帮你不就完了,只所以你给出(悬赏)寻人启示,为了什么我也不想说的那么明白?大家想想就知道了,既然陔子找到了,不管是什么情况,毕竟是人家给找到的,(要是拐骗的话,她傻啊,再给街坊邻居说说,是你你会吗?你们总说这是她自己的一面之词,我想问下各位,女孩的家人说的就不是一面之词吗?女孩的家人为了不想给钱就不会教女孩说话吗?不要总是同情伤害者,还不一定谁是受害者),不是你自己找的对吧,你就要给予承诺,你不但不给予承诺,反而为了什么的原因把(好心人)给弄进去了。还有你说的你们商人靠的是名誉,我想说的是,这年代我没有看到过商人的名誉,我只听说过无奸不商,商人只会用最小的代价换来最大的利益,你们把这一点诠释的很好。还好就是为什么她不报警的问题,不要把所有人都想像的跟电视剧里的人物那么聪明行吗?,也不要把她想像成你,要不然也就没有今天这个话题,我给大家讲个故事,这件事情就发生在我身边,就在去年的冬天,在离我家大概300米的地方,有一13.4岁的小孩(精神稍微有点问题)出现在那里,一开始我不知道,直到这小孩在那里有几天的时候,那晚吃饭的时候我老婆给说起,有一个小孩在我们这里有好几天了,我说过饭跟我老婆说我过去看看,我去的时候我的叔叔婶婶在那边给小孩送的饭啊,拿的衣服啊,我问我婶婶你们怎么不报警啊,我婶婶说就想着给他送饭,都没想起这回事,然后我报警了,*就在我们7里外,我在那等了三个小时打了三次电话*才去,去了就说一句你们行善了,做好心人了,接着就去我们居委会了,一会过来说今晚就让这小孩睡这里吧,我跟你们居委会的人说了,让他们送点被子过来,明天再说,现在局里没地方住(我cao他da爷)这是人说的话啊,说完*就走了,到晚上12点就都没有人来送被来管,我回家拿的被,到第二天晚上我下班回来的时候,我就直接去了那,一看那小孩还在那,我直接给市*打的电话,又隔了一天才被带走。你们不想着所有人都应该跟雷锋一样,捡个东西就一定站在原地一直等失主,现在这社会有人管这事,就已经不错了,你就谢天谢地吧,我们说个万一,我只说万一,如果不是她捡到了这孩子,她那时候是在大路上啊,有没有可能出事故,我不想再拿佛山说事。为什么只有她捡到这个女孩,我不信在她之前没有人看到这女孩是丢了的,为什么没有人管啊,你们怎么不指责其她人呢。你们只想着为了以后的大局着想,什么玩意,当局还没有搞呢搞清楚,还想着大局,什么事情都不会那么完美,有得必有失,什么事情都有风险,拿个简单的打个比喻,有些人本来不知道怎么fanzui的,但是今日说法看多了,破案的电视剧看多了,就会了,你难道去办今日说法和那么拍电视的吗?一个道理,什么事情都有两面性。本人小学毕业,也说不出来什么漂亮话,只是心里赌的慌,不吐吐不痛快,我这里有个建意,丢孩子的那位可以把那8万块钱给慈善机构,毕竟你承诺了找到孩子给钱的,我不知道什么原因不想给她,那你把钱给社会啊,我想她只要是好心人,会同意的。不同意的话,我也不好说什么,毕竟世界那么多人,谁跟谁的性格脾气都不一样。丢孩子的那位,跟我们哄小孩的行为很像,拿个承诺哄小孩,一但小孩妥协,想撕票就撕票。纯属个人看法,不喜勿喷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13:25
听了很多评论,觉得这就是两个观念的碰撞。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13:26
我个人觉得 这八万块 绝对不能给的。。试问当初捡到小孩子 为什么不去报警? 就这一点 就能够让你够解释的了。是好人都会去报警..在案件我看到。说当天下雨 而不能去报警。。试问 现在科技那么发达 手机该有吧?为什么不打电话报警.而且带走那么久.还要改名换姓.是否想要改名换姓来掩饰的拐卖? 就算你父亲病危,那为什么不带小孩子去派出所,交给*处理呢?如果小孩子的家人 不贴出要悬赏8万.我怀疑你还不会带回来.真的好笑,第二天下雨,就什么事也没干,这是什么说法,现在科技这么发达,难道她还生活在原始世界里,可她是做保险的,看来做她的保险也不保险呀,还有酬金涨到8万就看到了,2-5万的时候就不知道,这也太巧了点吧,再有既然带到江西了,家里一时走不开,那为什么小孩的家人要亲自去接,她又不让呢,请彭见明律师给个回答,我给总结,就象网友们说的,她那是贪,才会走险棋,那就是卖不到8万,就去拿8万.个人认为警方对这件案子也太过草率了吧。。如果当时调查清楚就不会有现在要8万块的事了,今后拐卖儿童的人风险大减,不用拐卖,“捡儿童”放家里多几天,酬金肯定大涨,送回去来个名利双收多好,一点风险没有,一天“捡”几个“走失”儿童大发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13:26
这个问题确实有点两难。给8万吧,陈的做法确实让人费解,一分不给吧,毕竟孩子平安归来了。最好是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比较好。但从对这件事的处理上来看,我觉得我们的*机关存在不作为或者作为不力的过错。现在侦查技术和手段这么先进,要想搞清楚陈的所说所为,对经济发达的深圳*机关来说应该不是难事,关键是肯不肯下力气去查?正因为*机关给出的结论过于草率,没有足够的说服力,才引出后面这么多是是非非。如果当时*机关能及时弄清楚事实*,我想当事双方肯定不会对簿公堂了。对陈所说她没有报警的意识这一点,倒是叫人想不通。作为一个在深圳呆了很多年,又是做保险的,也懂得用法律来维权的人,说自己没有报警意识,估计到哪都说不过去。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13:27
深圳的悲哀,有这样的职能部门,傻子也看得陈会兰有顺手牵羊的行为,陈会兰牵的可是一小孩,不是一物件,明显己违法,职能部门却说陈会兰没罪,陈会兰还以此为依据告小孩父母能立案,还调解4万,悲哀.好在小孩父母不同意,要是同意了,那以后小孩惨了,被顺手牵羊带走,找个借口带出省外,等打折酬金好了.职能部门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