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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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3:45
2019禅城区积分申请指南
一、
1、
2、具有合法监护人资格的禅城区新市民可为其监护的非本市户籍儿童申请积分入学。
(注:夫妻双方同为禅城区新市民,只需积分高一方申请即可)
二、申请条件
(一)积分入学:
持有禅城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可以为其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
(二)积分入户:
新市民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积分入户:
1、持有禅城区有效居住证;
2、在我市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不受1年社保*,提出申请的上一个自然月在佛山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即可);
3、在禅城区内有户口迁入地址(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作户口迁入地址)。
(三)积分入住:
新市民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积分入住公租房:
1、持有禅城区有效居住证;
2、在本市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
3、申请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4、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新市民家庭。
有下列情形之一
1、新市民提供虚假申请材料;2、新市民作虚假承诺;3刑事犯罪。
三、申请受理点
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85330022;
朝安北路25号82165120;积分入学祖庙街道可延伸到各村(居
惠景路17号83638870;
张槎一路115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二楼82590191。
四、办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http://fsjf.fslgb.gov.cn)进行网上自助申请。
(二)审核评分。
相关职能部门登陆积分系统对积分材料进行审核评分。
申请人的积分材料经审核未通过、相关部门要求其提供原件当面核实的,申请人应配合提供,否则视为放弃该项积分。
(三)积分汇总。
区积分办汇总积分结果,并提供积分查询申请人对积分结果有异议,可在积分结果公开查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镇街积分办提出复核申请。积分复核期内未申请复核的视为认可公示的积分,逾期不予受理复核。
(四)积分公示。
积分入学:区积分办依据当年新市民积分情况,对积分结果进行统计、排名,并于每年6月份将全区范围内的积分入学分值及排名结果进行公示;
积分入户:每季首月15日前对上一季度积分入户分值及排名结果进行公示;
积分入住:根据住建部门的年度保障房供应计划,对符合积分入住分值及排名结果进行公示
五、积分排名规则
积分入学:全区范围内统一排名。
积分入户:全区范围内统一排名,每季度排名一次。
积分入住:全区范围内统一排名。
(注:1.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在前,排名在前。
2.新市民积分入学、入户、入住的积分分值及排名经公示无异议,按积分排名顺序由相应的职能部门确定入学、入户、入住资格。获得积分入学资格的新市民,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入读资格;获得积分入户资格的新市民,由区积分办签发《新市民积分入户卡》,须在入户卡有效期内到*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获得积分入住资格的新市民,由住建部门统筹安排入住保障房,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入住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