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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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5:35
1 2015年1月1日后,在深圳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2 深圳注册的机动车所有人。
3 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
4 违法行为发生前二十四个月内该车本市无交通违法记录。
5 违法行为被处罚款五百元(含)以下。
6 机动车注册或者变更登记后已满二十四个月。
深圳交警部门全国首创“首违免罚”。即日起,深圳车主符合六项条件,即可申请“首违免罚”。2015年1月1号开始执行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同时具备六种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申请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扣分,交警部门可以给予警告处罚。
今年年初以来,有25万宗交通违法,符合首违免罚的有2万多宗。
违停、冲红灯、压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罚款金额在500元和500元以下的违法行为如果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首违免罚。
申请办理方法:
申请“首违免罚”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深圳市注册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要携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不是机动车所有人的,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办理该业务的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申请。
深圳交警部门强调, “首违免罚”的违法行为必须是2015年1月1号以后,在深圳登记注册的机动车在深圳辖区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