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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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7:27
如果是参加了新农合,并且已经报销了。说明题主是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也享受了报销待遇。应该说这个正常报销的第一步,是第一次报销。申明一下: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己经整合成了一个新险种,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不知道你们那里是否完成整合。
第二次报销叫大病保险报销,或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其资金来源是统一从参保人交的参保金之中,按固定比例划出,交给商业保险公司进行专业化经营,参加了新农合或域乡居民医保,就等于自动参加了大病保险,不需要本人再另行缴费参保。其报销的基本条件各地也不相同。本人所在地区,自付金额5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70%的比例予以报销。按本地*,你还可以报(14000-5000)×60%-70%=5400-6300元。大病保险是全国统一*,不知道你们本地执行了没有。其实,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附加保险,叫第二次报销可以,叫第一次报销的附加报销项目也可以。要说明的是:以上两次报销,对所有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公平对待,无任何区别。记住:报销地点是当地承保的保险公司。
医疗救助(俗称大病救助)的报销。大多数人把这个报销项目称为第二次报销。如果大病保险叫第二次报销,医疗救助报销可以叫第三次报销。反正怎么叫都行,关键是要能报销出来钱。这里要着重强调:医疗救助是特殊照顾性质的报销。医疗救助的救助对象是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贫困户以及当地*确定的其他经济困难群众。前三类人是医疗救助*真正的重点救助对象;至于“当地*确定的其他经济困难群众”,是法规的兜底条款,怎么规定具体人员范围和相应的认定标准,属于当地*的职权范围。划到这个范围的人,其实就是蹭一下优惠*而已,是打酱油的,根本不是重点照顾对象。具体*可向当地医疗保障局咨询,也由他们办理。必须明确:未列入救助对象范围的人,不能享受医疗救助的优惠报销待遇。这个报销项目提到就行了,不详作解释,因各地*差异明显,我详细说了,也不一定有参考意义。
如果当地己实施了大病保险*,肯定还可以报销。如果未实施,一切就无从谈起。申请医疗救助的报销待遇,则必须属于救助对象范围之内。否则,你无权申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7:27
我是西门白甫话三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国家设立大病二次报销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城乡居民因患病化费过多,家庭经济难以承受,导致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现象发生。是国家对城乡居民低收入人群的关怀。你家亲戚患胃癌住院花了12万,医院报销了7万,还能申请二次报销吗?只要你家亲戚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而且患病住院当年缴纳了医保费,就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二次报销。
申请大病二次报销与患什么病没有关系,主要指参保者当年住院治疗所花费用,经过第一医院报销后,自付部分超过当地年人均纯收入,就可以申请二次报销。二次报销规定,超过部分在5万元以内,自付部分按50%进行二次报销,如果超过5万,按60%比例进行二次报销。
你家亲戚住院花了12万,医院第一次按规定报销了7万,自付部分5万。这5碗里,可能还有按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治疗费用,假如,不能报销部分是5000元,那么,自付部分可以申请二次报销的就是45000元,肯定超过了当地年人均纯收入,可以申请二次报销。那么,45000元低于50000比例标准,应该按50%进行二次报销,也就是还可以报销22500元。加上在第一次报销的7万元,一共报销了92250元,个人支付27750元。这还是可以承受的。
总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救助二次报销和参保者住院花费多少以及当地年人均纯收入有关,如果参保者患病住院,第一次报销后,自付部分高于当地年人均纯收入,就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二次报销,和患病类型没有关系。当然,各地*可能由差异,但大体上就是这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7:28
不能。因为报过保险的话,一般就不能申请大病救助了,所以不能申请大病救助二次报销。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7:28
应该是不能申请二次报销的,主要是因为你已经报销了一次了,如果再报销一次的话可能相关的一些部门也不会批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7:29
可以的。因为这个疾病是属于非常严重的,申请这种救助是可以更好的补偿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