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9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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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6:54
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有: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股票发行费用等。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税务处理:
已足额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改建之后尚可使用年限进行分期摊销。相关分录为:改建支出: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等;分期摊销: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长期待摊费用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资产的所有权不属于企业,所以不得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只能另设“长期待摊费用”,在租赁合同约定的剩余租期内进行摊销。
符合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期限内进行摊销,原固定资产根据使用寿命继续计提折旧,注意大修理期间折旧继续计提。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需要满足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计税基础的50%以上且修理后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年限延长2年以上。其他符合条件的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的次月开始摊销。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在税收上,改建支出与大修理支出不同,具体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中作了说明,即《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