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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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9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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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4 23:27
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最新*如下:
1、支持合肥户籍无房家庭和在肥首次购房家庭,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支持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2、支持购买首套住房的群体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申请公积金贷款。
3、首套房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4、对最高贷款额度实行差别化。对户籍在合肥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符合合肥市住房限购*的家庭,在合肥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20万元。
全额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流程:
1、办理购房合同:购房者首先需要与房屋卖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全额购房的事项;
2、准备材料:购房者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基本信息、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
3、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购房者需要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在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直接将提取金额划入购房者的指定银行账户;
4、银行办理贷款:购房者需要根据购房合同规定的金额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的比例进行首付款的支付;
5、办理过户手续:购房者需要在当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屋产权正式过户至购房者名下。
综上所述,具体操作前建议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了解当地*规定和操作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