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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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9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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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3 07:19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有两种: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需事先下载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由您的单位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可以较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优点:按月按时享受,不用自行办理扣除。缺点:单位会知道部分个人信息。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即:不由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自行去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延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优点:单位不会知道您的个人信息。缺点:延迟享受,自行办理较麻烦。
住房贷款利息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扣除标准:每年12000元(1000元/月)。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扣除方式
(1)单独或者共同购买: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2)婚前各自购买:婚后可以选择一方的住房,由贷款人按照每月1000元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对各自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
注意: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扣除起止时间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