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0:5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1 11:12
一. 微信聊天记录要想作为证据使用,首先要确定聊天内容的真实性。网络聊天是虚拟的,因此必须要证明聊天记录中的主体就是诉讼中的当事人本人。如果*绑定了手机,并且该手机是实名认证的,手机机主的姓名又与诉讼中的当事人姓名一致的话,就能够证明该微信用户的身份,进而证明聊天记录真实与否。
二. 微信聊天记录中的内容具备完整性,并且无删减改动,删除或者截取的部分聊天记录因为不具备完整性,不能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也不能完整地表达真正的事实,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
三. 聊天记录的内容要具备合法性。即微信聊天内容不能是违法法律规定获取的内容,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不存在欺骗或者胁迫内容,应当是当事人正常交往中表达的内容,具备普通证据”合法性“的基本要求。
四. 如果提供的聊天记录的*不是实名认证的,还要提供其他证明来证明该*就是当事人本人的微信,如果有其本人微信头像或者提供了证人证言加以佐证,能够证明该微信主体的该聊天记录仍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五. 微信聊天记录与待证事实必须具有关联性。提供的聊天记录或者语音图片必须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不具备关联性,虽然证明是当事人本人的聊天记录也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
微信聊天作为一种社交方式,具有删除,撤回等功能,存在删减的可能性,因此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的时候,应当充分审查其完整性,真实性。同时微信也存在非实名认证,以及被他人盗用的可能性,因此,在诉讼活动中应当全面审查其合法性,客观公正的判断认定微信聊天记录这一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1 11:12
目前网上大部分的用户都会使用微信,但是你知道在微信中要如何取证吗?这个为微信取证也是讲究流程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下微信聊天记录取证的流程方法。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1 11:13
一般最好是文字的记录的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1 11:13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百度平台合作律师为您服务!已收到您的问题,请稍等!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3、视听资料。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人民*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叙述,称为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对某些专门性问题,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从而作出科学的分析,提出结论性的意见,称为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人民*审判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对与争议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亲自进行勘查检验,进行拍照、测量,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成笔录,称为勘验笔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从诉讼本质上看,这不是很大的区别。
您好,这个证据要么当事人自己拿出来
要么法警会根据您的号码,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