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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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9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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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6 04:10
2009年6月30日,***、**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笔者对我市2009年以来贯彻落实《暂行规定》情况进行了调研,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提出个人肤浅的认识。
一、我市贯彻落实《暂行规定》的主要做法。
《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主要是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进行,自颁布实施以来,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抓宣传学习。各单位把学习贯彻《暂行规定》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活动,让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全面领会问责制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问责的情形、方式及适用范围、实行问责的程序,深刻理解实行问责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深刻内涵。为了进一步营造学习贯彻问责制的氛围,*将问责制作为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党校及干部培训的教学安排。同时,充分发挥全市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释难解惑,积极引导,为贯彻落实问责制、做好问责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将该文件印发各单位进行传达学习,让全体党员干部领会文件精神,在思想上督促自己认真履职。
二抓实践运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求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将暂行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对各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实行严肃的问责。同时,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了督查机制,严格责任倒查,充分发挥问责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真正收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抓制度建设。各单位在领会暂行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一些指导意义规范性文件,如:《仁怀市党政领导干部警示诫勉实施意见》、《仁怀市加强政务中心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仁怀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仁怀市机关干部职工不良工作行为监督管理办法》、《仁怀市损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仁怀市关于征地拆迁干部违纪违规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等。
自2009年以来,我市已先后对 100多名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包括安全事故责任人和违反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党员干部。通过问责,使各级党政干部受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增强了服务人民、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廉洁奉公的意识,提高了*执行力。
二、实施问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追究责任的方式是非党纪、政纪处分,因此在实施问责的组织程序、轻重程度和问责范围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问责的标准把握难。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作为一种多层面的责任追究机制,应对涉及重大灾难、伤亡事故和决策失误、用人失察等各领域的一些“延时”的*和道义责任进行行政和法律责任追究。问责中普遍存在重内部问责,轻外部问责;重执行问责,轻决策问责;重事故问责,轻日常问责;重应对问责,轻预防问责;重形式问责,轻结果问责等现象。
二是问责的主体差异大。问责有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之分,同体问责,是指组织系统内部对其成员的问责;异体问责, 是指组织系统外部对其成员的问责。虽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对问责的内容和形式作了详细规定,但问责的主要方式大多为同体问责,主要是:在问责启动上,主要源自党政机关同体, 较少由*、社会公众或媒体等其他异体来启动;在调查核实上,主要由纪检、监察等机关来完成,*、政协的监督相对较少。
三是问责的范围不均衡。一个有效的问责制度,其问责范围应该既宽窄适当,又覆盖全面。但目前大多集中于对“有过”行为的问责,较少涉及对“无为”行为的追究;即使对“有过”行为的问责也大多局限于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事后责任追究,问责制全方位约束党政干部权力运用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彰显。
四是问责的程序还不完备。实践中,各地基本上都是按启动、调查、决定、复审和执行五个步骤推进问责工作的, 但每个环节的操作方式本身以及各环节之间的衔接还不完善。比如,如果被问责的领导干部是由*任命的,那么在问责时,*就不能缺位。又比如,如果社会公众、媒体对问责程序和方式的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将直接影响到他们参与问责的可能性和主动性。三是监督环节的缺失,易导致问责流于形式,落实不到实处。
五是问责救济法规有待完善。问责除表明其严厉、果敢外,也反映了问责在程序设置上还缺乏理性规范。从我国现行的党政救济法规看,对受到处分的党政领导干部的救济办法尚处于薄弱状态,特别是在被问责领导干部权益保护的*上还不配套,干部的今后出路比较模糊。
三、加强和改进问责工作,推进工作创新的具体措施
随着依法执政等民主*理念的日益深入人心,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将逐步成为我国党政机关工作中的常态,它将不仅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施政理念带来更大冲击,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责任行政的意识,还将有利于我国干部选拔制度的创新, 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形成,从而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只有一个好的*生态环境,打造一支素质优秀的干部队伍,这支队伍的执行力才能增强,这支队伍才能有担当,才能落实好十八大以来的各项惠民*,才能密切联系群众,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
笔者认为,建立有一定影响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机制,必须注意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积极推进党务政务信息公开。 国内外问责制的实践表明, 提高工作透明度是实现科学问责的关键。只有人民知情了、参与了,各级领导干部才不敢懈怠,问责制才能落到实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要联系我市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层党务政务办事公开工作,在不涉及秘密的情况下,尽可能做到重大事情让社会公众知道,重大问题经社会公众讨论。
二是要进一步明晰党政干部职责。实行问责制,需要许多前提条件,首要的便是理清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及其领导干部的职责,并对此作出详尽而明确的界定。现实中许多“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决策失误”等问题,皆因所谓“集体讨论”或“齐抓共管”而使责任无法追究。要通过对不同部门与职位之间进行科学的职责划分和合理配置,保证在各个方面和环节上都能找到具体的责任对象,使党政领导干部更负责、更科学地行使手中的权力,有效克服违规用权现象。
三是要认真拓展问责的范围和内容。在问责的内容上尽可能涵盖领导干部工作的方方面面,实现从单纯追究“有过”向既追究“有过”又追究“无为”的转变。对那些平时工作中故意拖延、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也要纳入问责的范围,改变公众认为“只有发生了涉及群众重大生命财产损失或安全事故时才能启动问责”的不正确认识。
四是要积极创造有利于问责的*文化氛围。 真正的问责,来自于制度的硬规定和群众、*的软压力,来自于干部自身的道德自觉,来自于更高层次的问责文化氛围。要通过强化党政干部责任意识,使“负责任”成为党政干部的一种道德习惯,并自觉选择向公共利益负责的道德行为。要抓住党*、*大力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有利契机, 把问责作为优化我市*环境、社会文化氛围和干部资源配置的重要抓手,努力构建更开放包容、更强调公共利益至上、更加国际化的*环境和社会文化氛围。
五是要努力实现问责工作常态化。要整合督查力量,加强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的督查,把督查和问责紧密结合,着力形成问责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就我市而言,目前,应充分发挥改非领导干部和离退休领导干部的作用,整合资源,成立督导检查工作组,依据相关职责对全市党政部门和领导干部进行督察问责,应该说,这是推动和实现问责工作常态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和*保证。
六是要充分发挥*、政协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要将*政协和社公众的监督纳入**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进行统一安排部署。要拓宽渠道,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开展问责的监督。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行风热线、行风评议等为载体的活动,为有效实施问责提供信息基础,并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定期召开由*政协和社会公众代表组织召开的联系通报会议。
七是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作用。要整合资源,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行政问责、党政纪处分和追究司法责任相结合,加大问责力度。要以开展警示教育基地活动为载体,整体推进问责工作,形成常态的问责协调机制,及时通报问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