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生子女分户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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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9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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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1 22:07
独生子女分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一般情况下,分户需要家庭中有多个子女的才可以,独生子女家庭一般是不能分户,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的,独生子女家庭也可以申请,具体批不批,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2、申请分户的子女,必须与父母分开生活,也就是有自己的家庭,像平常的吃饭、居住等,都不能在一起;
3、申请分户的子女,自己需有独立的经济能力,比如就自己一人的话,要能够养活自己,自己有家庭的话,要能够养活整个家庭,如果分户后,还是依赖父母,自己没有那个经济能力,就不允许分户了;
4、离婚的家庭,双方也可以分户,但是,禁止那种假离婚的现象,因为“一户一宅”的规定,有些夫妻为了多获得一处宅基地,而去假离婚,等分到宅基地,在复婚,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一旦发现,也会有相应的处罚。
农村分户口需要的材料有以下:
1、申请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
2、有独立的房产证或土地证。这是必要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的无效;
3、如果不申请,需要申请人和移民之间的关系证明,通常由村委会出具;
4、如果涉及拆迁,需要拆迁安置证明;
5、片警调查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