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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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3:40
异地住院,需自个人先垫付,后到社保局报销。住院报销比例至少在百分之五十以上。
医疗保险报销: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扩展资料:
就医规定
(地区规定或许有差异)
1.参保人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医保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多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住院病历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异地医保就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3:40
异地住院,需自个人先垫付,后到社保局报销。住院报销比例至少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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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上的钱是由个人缴费部分加上单位缴费按比例划入部分构成,平时可用于门诊看病刷卡和住院预交。若住院治病花了500元,能报销的为:[(500-医保住院起步线)-自费药品]*规完的报销比例。医保卡目前还未能全国联网,跨省治病医保卡不可以在当地报销,只能回本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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