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03 22:3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0:30
宋代,开封、杭州的坊巷桥市,有三五人操刀立肉案前卖肉的;有用浅抱桶盛装、以柳叶间串活鱼沿街出卖的;有推车卖糕的;有沿街摆摊出卖瓜果及其他食品的。夏季,这些人在当街立起青布伞来遮阳光,并摆床凳,在上面堆垛冰块以降温。
从一些材料来看,这些摊位可能是固定给个人的,他人不许侵占。
匡太公……忽听门外一片声打的响,一个凶神的人赶着他大儿子打了来,说在集上赶集,占了他摆摊子的窝子。匡大又不服气,红着眼,向那人乱叫。那人把匡大担子夺了下来,那些零零碎碎东西,撒了一地,筐子都踢坏了。匡大要拉他见官……太公听得,忙叫他进来,吩咐道:“快不要如此!……占了他摊子,原是你不是。”
(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十七回)
匡大在集市上占了别人的摊位,因而发生冲突,打起架来,他父亲竟判他“不是”,说明集市上的摊位是固定的,随意侵占是不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