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 上小学都是免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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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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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2:35
不是,也要交学费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2:35
*时,义务教育的年限要求比现在低:小学一毕业,义务教育就算完成了,至于念不念中学,*不强求。
*时期,小学由“初小”和“高小”组成。国民小学又叫“初等小学”,简称“初小”,指的是小学一年级到三年级(有的初小还包括四年级);高等小学简称“高小”,指的是小学四年级到六年级(有的高小不包括四年级)。
在某些省份,例如北洋时期的江苏,*强令小孩一直念完高小;而在另一些省份,例如北洋时期的山西,念完初小就行了,高小并不在义务教育的范围之内。
虽说是义务教育,学费没能全免。例如*六年(1917年),江苏省立第三师范附属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都有,其中念初小的学生每人每年要交学费2.2元 (指银元,下同),念高小的学生每人每年要交学费4.4元,学生如果住校,每年还得加收1.5元的住宿费。再比如广东公立第二十四国民学校,只有一、二、三年级,完全属于义务教育,学生每人每年得交6元的学费。
在当时,如果学校有困难,*还有财政补贴。当时管这笔补贴叫做“栽培费”。比如上文提到的广东公立第二十四国民小学,它于*四年(1915年)开办,当时全校总共3个年级,分成4个班,每班学生40多名(当时标准班级是42名学生),男女生都有。一个学生一年6元的学费,全校加起来1000多元,这点儿钱,连给老师发工资都不够,更别提别的开支了。在*六年,广东省财政拨给它的栽培费是2172元,折*民币约16万元。由此可见,在学校经费里面,*拨的栽培费占大头,学生交的学费只占一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