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24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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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5:21
可以围绕以下三点来写:
1、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机构。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资助工作的*和措施,按照规定建立资助工作机构,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比例选拔*水平高、责任心强、公道正直有爱心的教师来承担资助工作。
2、完善资助对象的认定程序。按照国家的要求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机构,这是学校完善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认定机构的成员要有合理结构,应当包括院系领导、辅导员、学生代表和其他与学生在校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代表组成。
3、拓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途径。勤工助学是学校资助工作的重要渠道,资助工作部门要积极挖掘合适的勤工助学岗位,特别是校外岗位,拓宽资助渠道。
在校内,要积极有效地发挥大学生的知识和专业优势,在原有的一些基础性工作之外,多设置一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相关的助学岗位,如科研助理、实验室助理、教学助理等岗位;通过和就业部门的联系,在校外拓展一些适合学生及学生专业特点,体现学生智力优势的助学岗位。
学校资助工作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考评机制
许多学校在实践中对资助经费的发放方式进行研究创新,灵活采取集中发放和分期发放的形式对于保证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率是十分有效的。
学校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对受助学生的跟踪机制,对于通过资助,出色完成学业的学生进行表扬鼓励,对于不能合理,正确使用资助金的学生,要及时有效地予以纠正指导,使资助资金真正发挥它的功能作用。
学校应当将资助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考核评估体系,鼓励创新运行机制,以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公平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