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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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5 09:03
人生而自由,然而他自此处处背负着锁链。任何人都可以认为他是他人的主人,但是他只是比他人更为不自由的奴隶。 (2)在社会契约中,人失去的是他的天赋自由和对一切予取予夺的没有*的权利,人获得的是公民的自由和对私有财产的所有权。为了完整的描述而不是顾此失彼,我们必须清楚地区分自然人的自由和公民的自由,前者仅仅受限于个人的体力,后者受限于一般意志;我们还要分清占有和所有权的差别,前者只是暴力的结果或先占权,后者是公众的法律认可。 我们可以再加入一点,人从公民社会中还获得了道德的自由,从此人成为自己真正的主人;因为纯粹贪欲的冲动只会使人成为一种奴隶,而我们对自己制定的法律的服从才是真正的自由。 (3)社会契约的目的是保障契约各方的生存。为了这一目的,人也就必须有相应的手段。这里的手段是和危险以至生命损失分不开的。任何人如果要保障自己而牺牲他人,他也就必须在需要的时候也为他人牺牲生命。当法律要公民冒一定的危险,公民就不再是自己的主宰了;当*说为了国家你必须献身,他也只得杀身成仁,因为这是他一直在安全中生活的条件,因为他的生命已不再是一种天然产物,也是国家的有条件的许可。 刑事犯罪的死刑也可以用同样的理由看待。为了不成为谋杀的受害者,每个人就必须同意,一旦他自己成了谋杀犯,他就得偿命。这远不再是放弃生命了,而是他认为这是使生命更安全的方法;我们可以假定契约各方没人自愿上绞架。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5 09:03
可以查阅<<社会契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