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予需要什么手续及费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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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7:55
我国法律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离婚不分
割!
2和3
继承和赠予的权利不一样!继承则父母到死前都保有权利,赠予则随着赠予完成而权利消失!
继承和赠予的税费不一样!此外可以采取更名!直系亲属在继承和赠予的时候可以不收契税的!
一.赠予
1.签署确认书
与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
2.评估
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办理赠与公证
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4.缴纳税费
收费情况: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
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
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
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
以上三项一般都由受赠人支付。
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如部分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
5.出新房产证
注: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
二,更名
还可以用产权更名的方法。更名的程序委托部分与上述赠与业务是相同的,而在税费的收取方面有较大的差距。
测绘费50元
公证费200元
查册费100元
契税房管局评估价的1.5%,
交易手续费双方各交3元/平方米
印花税房管局评估价的0.5%
如果是直系亲属差距就不大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7:55
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屋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办理房屋赠与手续必须经过以下几个步骤: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三、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收费较遗嘱公证高很多,而且无特殊情况不易撤销,房屋一旦发生了产权变更,即使后悔也无法改变。所以要特别提醒,办理赠与必须慎重。
另外需要补充的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想撤销赠与行为的原因是这三种情况,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也同样可以有权撤销。不过要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了时效就丧失撤销权了。记得采纳我的答案哦,谢谢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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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7:56
二、赠与过户
1、费用
1.1 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免征
1.2 公证费:当地公正收费标准
1.3 契税: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 其他费用和正常过户一样
2、所需材料
2.1 登记申请书原件;
2.2 申请人身份证明;
2.3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4 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2.5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2.6 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2.7 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证明;
2.8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
2.9 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2.10 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3、情况说明
3.1 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3.1.1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1.2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1.3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3.2 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