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16 12:4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0:27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 生育保险 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 结婚证 、 社保 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 计生证明 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关于苏州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以及报销多久这些问题下面做出详细的解答 女职工 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住院后,由生育引起的疾病 医疗费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 医疗保险 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 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 病假 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