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16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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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02:14
1、只有被告人口供,没有其他证据是不能定案的。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口供是证据种类之一,对侦破案件,查证犯罪,抓获犯罪分子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作为证据,它所反映的案件情况必须是客观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它包括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事实、无罪的事实、罪重的事实、罪轻或者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而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处于被告的位置,经过人民*审判,很有可能被判处刑罚。2、《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七种,它们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没有被告人口供,其他证据确实充分,而且这些证据相互吻合,经过法庭质证是确实可信的,就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处以刑罚。如一个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其本人不承认杀过人。但当时有人在现场亲眼看见其手持尖刀正在行凶,并且现场也留下了他的脚印,作案工具尖刀上也留有他的指纹,通过*机关的调查,也证明其有作案的时间、动机。人证、物证具在,无论其是否承认杀过人,都可以认定其有罪并处以刑罚。只有口供的情形,大多数都是不能认定某一个特定的主体犯罪的,且若是只有被告自己的口供,此时由于并能作证口供的真实性,故此是无法立案处理的。因为任何的刑事案件,都必须是在充足的证据的前提之下才能展开,否则可能会造成假案等非法清新的发生。
一、只有口供可以定罪吗不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行为人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行为人行为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法律事实。这个规定的实质是表明我国是一个法制的国家,从根本上避免了司法工作中曾经采用的疑罪从有的人治执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二、口供可以翻供吗1、第一次的口供如果有表述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是讲错了的地方,可以在后续录口供的时候做出不同的供述。但翻供是指故意做出不一样的供述,这样的行为是刑事诉讼法所不允许的,对正确定性犯罪和准确量刑也是不利的。2、录取口供是侦察与调查的一个过程和程序,按受询问人(被调查人或当事人)须按事实的本质与实际的发生发展过程如实陈诉,反映客观的事实的真实质,否则会涉嫌作违证的法律后果。如果在询问过程中有诱供、*供行为或因其它外力因素的影响,所供的不是事实或存在严重瑕,会防碍或影响到案件办案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效果,则可以申请重新录口供。如果所录口供是事实则不可翻,干扰与影响办案也不是闹儿戏的,会有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