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16 08:3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15:08
按照省里面的*执行是认照顾分的
四川旅游学院录取原则和办法:
1、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以考生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国家*性加分或降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
4、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未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若计划未完成则按照省级招生*的统一安排在同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