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公司出口双保理业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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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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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5:37
指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进口商(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再由我行转让给国外进口保理商(Import Factor,以下简称IF,不包括非FCI成员的我行海外机构),由我行为出口商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并由进口保理商为其提供应收账款的催收及信用风险控制与坏帐担保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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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5:37
出口双保理业务是指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与进口商(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再由银行转让给国外进出口保理商,由银行为出口商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户管理,并由进口保理商为其提供应收账款的催收及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
双保理就是有两个保理商参与,共同为买卖双方的贸易提供保理服务。一般在国际保理业务中,采用双保理的模式较多。
双保理模式( Two Factors )在双保理模式下,由出口商与出口国所在地的保理商签署协议,另外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双方也签署协议,相互委托代理业务,并由出口保理商根据出口商的需要,提供融资服务。双保理模式有4个当事人:出口商,出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进口商。
双保理模式的主要优点:
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签订协议后,一切有关问题均可与出口保理商交涉,并可由此获得全部的保理服务,从而消除在语言、法律、贸易习惯等方面存在的障碍。
出口保理商不必深入细致地研究债务人所在国的有关法律、贸易习惯等就可提供各项专门服务,因为债务人所在地的进口保理商将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并为债务人核定相应的信用限额供出口保理商和出口商参照执行。尽管进口保理商对贸易纠纷不承担责任,但出口保理商可以要求进口保理商予以协助。尤其在出口商发生破产倒闭的情况下,进口保理商的这种协助对收回债款、减少损失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于进口商来讲,它仅需同本国的进口保理商打交道,也免除了在语言、法律、商业习.惯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困难。有了进口、出口两个保理商,才能使出口商的债权得到保障,督促进口商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