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8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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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10:37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29号),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的原则,实施本科层次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 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承担,采用二?四分段培养模式,培养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合格考生需与人民签订相关培养协议书。 如若公费定向师范生未能履行协议: 1.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2.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定向师范生的诚信档案,公布公费 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 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