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不当得利之债与侵权行为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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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8 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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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11 03:53
【答案】:不当得利之债,指因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行为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侵权行为之债,指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并造成损失而产生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虽然二者都是因给受害人造成损害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但二者还是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1) 当事人是否获利不同。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一方必然从对方获得了利益;而在侵权行为之债中,致害人在致人损害的同时,可能从对方获得了利益,也可能没有获得利益。
(2) 发生原因不同。侵权行为一般是违法行为的结果,侵权人主观上具有过错;而不当得利,则由于一方或双方的误解,或因第三人或其他客观原因而发生。
(3) 法律后果不同。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在主观上并无预谋,因此,债的履行仅仅是返还不当得利而已;而在侵权行为之债中,债的履行就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应从二者的概念入手,分别探讨二者的区别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