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7 19:4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3 05:42
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召吏欲杀之。晏子曰:“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而杀之。”公曰:“可。”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以轻士,是罪三也。”数烛邹罪已毕,请杀之。公曰:“勿杀,寡人闻命矣。” 注:①齐景公,姓姜,名杵臼,春秋时代齐国的国君。②烛邹,齐景公的臣仆。③弋(yì):带有绳子的箭,用来射鸟。④数(shǔ):列举罪状,数说。⑤士:先秦时贵族阶层的最低一级。⑥闻命:接受教导 齐景公喜欢射鸟,让烛邹掌管那些鸟,但鸟跑掉了。景公很生气,诏告官吏想杀掉他。晏子说:“烛邹的罪有三条,我请求列出他的罪过再杀掉他.”景公说:“可以.”于是召来烛邹并在景公面前列出这些罪过,晏子说:“烛邹,你为国君掌管鸟而丢失了,是第一条罪;让我们的国君因为丢鸟的原因而杀人,是第二条罪;让诸侯们知道这件事了认为我们的国君重视鸟而轻视士人,是第三条罪。”把烛邹的罪状列完了,晏子请示杀了烛邹。景公说:“不要杀了,我接受教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