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大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22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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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31
只要有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提取条件(如购房、装潢等)就可以提取。
申请人需要带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或装潢合同、公积金账号到单位开具提取证明;
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经过审核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发放到职工公积金开户行的账户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31
一般单位交的基数比较高的,里面余额多,都有剩余,如果提前还房贷,可以提取等额的钱追问谢谢回答,我现在没买房,租房的,想把17年以前的那些钱提取出来,具体怎么取呢?
追答如果不是辞职的话,取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