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20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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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7 16:05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每周电话报告、每月到司法所当面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每三个月提交一份矫正小结。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应当立即报告。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每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治疗医院的病情复查结果。司法所可与治疗医院沟通联系,对其治疗、复查疾病的情况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