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21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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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2 01:13
法律分析:兽纲:短尾猴、猕猴、藏酋猴、穿山甲、豺、黑熊、棕熊(包括马熊)、石貂、水獭(所有种)、小爪水獭、斑林狸、小灵猫、大灵猫、草原斑猫、荒漠猫、丛林猫、猞猁、兔狲、金猫、渔猫、其他鲸类、麝(所有种)、河麂、马鹿(包括白臀鹿)、水鹿、驼鹿、黄羊、藏原羊、鹅喉羚、 鬣羚、斑羚、岩羊、盘羊、海南兔、雪兔、塔里木兔、巨松鼠。爬行纲:地龟、三线闭壳龟、云南闭壳龟、凹甲陆龟、_龟、绿海龟、玳瑁、太平洋丽龟、棱皮龟、山瑞鳖、大壁虎、大鲵、细痣疣螈、镇海疣螈、贵州疣螈、大凉疣螈、细瘰疣螈、虎纹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