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机器钱,机器没发货,不想要了,不退钱,还没签合同,可以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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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0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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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1:58
可以的。关于诈骗罪,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据此可知,诈骗罪的量刑,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分为三个档,所以要知道犯诈骗罪的犯罪分子会适用哪个档的量刑标准,就需要明确“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和“数额特别巨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这几个标准如何确定。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据此,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我们就已经明确了。
【拓展资料】
其次,其他严重情节,通常来讲包括以下情形: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再者,犯罪分子诈骗数额10万元以上,且具有以下情形的,通常被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