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22 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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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22:33
俗话说“兔死狗烹,鸟尽弓藏”,臣子功高震主,其下场会很惨,剥夺实权还算比较幸运,夷灭三族、诛灭九族才是灾难。韩信,汉朝开国第一名将,刘邦称之为“国士无双”。结果呢?吕雉将韩信诱骗入宫逮捕,让宫女拿着竹签刺死。彭越更加倒霉,被刘邦烹饪成一锅粥,然后送去给诸侯王吃。
清朝对功臣也一样,用过就甩一边,年羹尧就是典型。雍正继位之初,反对势力强大,皇权根基不稳;十四阿哥手握30万兵马屯驻西北,随时可能东征京师“靖难”,但年羹尧掌握粮饷,十四爷只能服软。不久,年羹尧率军平定罗卜藏丹津之乱,快速解决青海问题,巩固了雍正地位。但是,两年不到,年羹尧就被雍正爷“一撸到底”,勒令自尽。
1851年1月,金田起义爆发,八旗、绿营毫无招架之力,见到太平军就绕道躲着,很少敢主动迎战。象州中平之战,1000贵州绿营兵居然被7个太平军追着吊打,拱手将炮兵阵地让出,丢尽了脸面。1852年12月,太平军围攻华中重镇武昌,20000清军屯驻郊外,坐视城池沦陷。
八旗、绿营腐朽*,不堪重用,而汉族地主私人武装则非常厉害,如大名鼎鼎的湘军、淮军。虽说打不赢欧美列强,但*太平军,他们还是非常彪悍,冒着*林弹雨冲锋,如同打鸡血。1864年7月,湘军“吉字营”攻破天京,太平天国运动灭亡。
曾国藩,湘军主帅,具有再造大清之功劳,灭亡太平天国,他居功第一,被誉为晚清“中兴名臣”,地位在左宗棠、李鸿章、张之洞之上。
从战功、威望、实力上看,曾国藩对清朝构成了极大威胁,符合所谓“功高震主”之标准。“兔死狗烹,鸟尽弓藏”,清朝此时应该给曾国藩找“小鞋”穿,将其排挤出权力中心,剥夺他手中实权,以免威胁大清统治。然而,并非如此。
剿灭太平天国后,曾国藩继续担任两江总督,受封一等毅勇侯,官至封疆大吏之首直隶总督、武英殿大学士。此外,曾国藩手中依然掌握着湘军,湘系集团成员也霸占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等多个要职,俨然是一股强大*势力。
那么,太平天国灭亡后,清朝为何不剥夺曾国藩实权呢?主要原因两点:不能剥夺,也不敢动手,因为代价非常大。换句话说,清朝已经玩不转了。
内忧外患严重,需要借助曾国藩势力
太平天国灭亡,并不意味着清朝就没了对手,其所面临之国内外环境依然不容乐观,甚至可以说非常危险。赖文光、张宗禹、任化邦等率30万“捻军”横扫中原大地,山东高楼寨一战,八旗第一名将僧格林沁被杀,满蒙集团无人可以挂帅出征,慈禧只能依靠曾国藩。
西方列强则虎视眈眈,经常侵扰边境,搞得清楚焦头烂额。其中,对扩张领土有着天然*的沙俄帝国,觊觎西北、东北;大英帝国则争夺长江中下游,试图将其作为势力范围;法兰西则给予华南、西南。那么,谁才能应付得了呢?自然是新崛起的汉族地主势力,尤其是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
内忧外患严重,满蒙集团无人可用,曾国藩必须留在岗位上,继续为大清王朝发光发热,效犬马之劳。例如,曾国藩挂帅北上督师剿灭“捻军”,处理“天津教案”,充当清朝*手。
湘系集团势力强大,清朝惹不起
俗话说,打铁还要自身硬,没有绝对实力做基础,皇帝不敢跟手握实权的大臣叫板,否则只有死路一条。例如,魏国君主曹芳,勇气绝对第一,手中没几个兵就敢叫板司马昭。结果呢?忠于皇室的大臣被一网打尽,自己也被废黜,司马氏夺取天下势在必行。
那么,清朝有没有剥夺曾国藩实权的能力呢?答案是否定,清朝不敢跟势力强大的湘系集团叫板,必须要做出妥协才行。湘系集团并非铁板一块,平时也会内斗不断,可一旦集团利益受威胁,他们还是会奋起反击,维护自己身利益。
湘系集团霸占全国多个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等核心岗位,是清朝入关以来汉族势力最强大之时。此时,清朝已经惹不起了。例如,“刺马案”,非湘系集团的两江总督被曾国荃指使张汶祥暗杀,慈禧也只能忍了。
下决心收回实权,清朝被抛弃,直接灭亡
没有绝对实力做基础,清朝敢剥夺曾国藩实权就是死路一条;一旦曾国藩被剥夺了实权,其他实力派也会忧心忡忡,生怕有一天自己也会如此。实力派没有安全感,清朝又不能依靠衰败的满蒙贵族,灭亡指日可待。例如,“清末新政”,朝廷想借助变革、宪政之声势,收回汉族地主手中权力,结果非常惨。
清末实行“新政”,*需要掌控大权,以便于推行改革。以张之洞、袁世凯为代表的汉族督抚势力被剥夺实权;清朝对将他们从地方调到*,出任大学士,参与军机处决策事宜,搞“明升暗降”。因为,此时大学士、军机大臣,压根就没啥用,“皇族内阁”操控一切。
打着改革、变法、宪政之旗号,张之洞、袁世凯等汉族督抚不好反对,但对清朝非常不满,准备将其抛弃。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汉族地主集团支持*,各省纷纷宣布独立,袁世凯则直接“*宫”,结束了大清历史。
综上所述,太平天国灭亡后,汉族地主势力是清王朝赖以生存的根基,没有他们拥戴、支持,清王朝在内忧外患局面下,压根就玩不转。所以,曾国藩不但没有被剥夺实权,反而受到重用,道理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