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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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4:53
答:根据财税[2008]8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的规定答复如下:1、企业对个人进行实物性质的分配,应征个人所得税。有以下二种情形:(1)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成员的。(2)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成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成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末归还借款的。2、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费;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