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24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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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20:22
说到底,还是未成年人缺乏法律自保意识导致的。商家在明知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没有事先声明不能交易的条件下,在未成年人付款后来“找碴”,明显是站不住脚的。一方面孩子没接受过相关的法律教育,权利意识淡漠,别人一说就信了。二是遇到问题没能及时向成年人寻求帮助,选择了独自处理,才是受骗的两大根本症结。面对诈骗向低龄延伸,为今之计,就是补上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一课,让孩子明白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坚决不能做;什么人可以相信,哪些人坚决不能信。8.8元的消费,在当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是孩子可以独立做主的。而6万元的损失,则不能是孩子可能做主承担的,这是民事权利的界限。诈骗者利用孩子责任意识不清的短板,以恐吓的手段完成银行卡、信用卡的盗刷,不应简单的以诈骗论,应考虑加重处罚,以绝不法之心。另外,家长还应教育孩子理性追星、健康追星。理性在于不盲从,有自己的价值判断,追星追得是Ta身上的闪光点,追的是Ta励志的一面,而不是生活的奢靡。健康追星在于擦亮眼睛,不轻信网络之言,有自己的分析和判断,不贪图小利,也不被所谓的明星蒙蔽。总之,防范诈骗仅靠青少年自己是不够的,家长在遇到类似事件、得知类似的消息时,不要觉得与自家孩子无关,一定及时给孩子科普,防止孩子碰到类似事件的时候处置不当。损失钱财事小,给孩子造成心理伤害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