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23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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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19:21
结婚三金一般是男方买,三金可以视为是男方支付给女方的彩礼。如果男女双方在之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男方可以请求女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三金。如果夫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那么在离婚后,男方可以向女方索要自己支付给女方的三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 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 或者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