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23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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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7 08:53
西华大学旷课处理办法如下:
并及时上报违纪违规学生。
第一条 对无故旷课、不假离校(含节、假日)和请假逾期不归者,在一学期内累计12学时及以上者给予处分,学时计算如下:
(一)学生旷课按正常考勤记载旷课时数计算;
(二)旷课一天者,若实际授课不足6学时,按6学时计,超过时按实际授课学时计算;
(三)不假离校每天按旷课6学时计算;
(四)学生非节假日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向原批假人销假,如若没有及时销假就按旷课4学时计算;
(五)学生请假期满后如需要延长假期者,必须说明理由申请续假,逾期未办理手续者就按旷课6学时计算;
(六)学院按教学计划规定而安排的劳动或活动(如打扫教室、班会等),学生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按旷课2学时计。
第二条 违反学生公寓管理有关规定,扰乱正常生活秩序者,出现以下情况给予处分:
(一)未经许可晚归3次及以上;
(二)深夜外出、不假外宿即未归者;
(四)未经批准,私自租房居住者;
(五)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对其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六)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者者。
第三条 违反学校早操早晚自习管理等有关规定有如下情形的给予处分:
(一)早操旷操3次及以上者;
(二)早晚自习旷累计3次及以上者;
(三)早操、早晚自习迟到早退累计4次及以上者。